网络犯罪

为您厘清诉讼思路,制定有效解决方案

武汉刑事律师事务所 > 网络犯罪

网络传销系列(十五)讯问时未交代全部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为自首吗

来源:网络 作者:武汉律师网 时间:2022-05-15



网络传销犯罪研究系列(十五)


首次讯问时没有详细交代全部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为自首吗


车冲: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谢佳颖: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答:可以.




一、投案人员首次供述的详细程度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可直接认定其故意隐瞒


01


首次讯问的单位并非案件的经办机关,对案情不了解,在该情况下做的首次讯问较为简略


法律规定投案人员可以向任何办案机关投案自首,其中就包括公安局在某地的一些派出所等非涉案经办机关.


因此首次讯问单位无法根据已经掌握的案件事实有针对性的进行发问,也难以对投案人员进行有效的引导.


在此种情况下,非经办单位通常只能对投案人员进行简单的身份核实后将其移送给案件的经办单位,该次讯问并不涉及具体的案情,因此难以从此种讯问中判断投案人员是否如实供述.


02


投案人员主观上不清楚自首中的“如实供述”应当交代到何种程度


投案人员作为普通公民,投案时情绪难免紧张,主观上不清楚自首中的“如实供述”要交代到何种程度,且办案机关在讯问时也没有针对性的提问,使得其在第一次供述时未能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或投案人员存在多次犯罪,第一次供述时未能将全部犯罪事实讲完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刘树德在《如何理解和认定“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的内容和时间》一文中的观点,在该情形之下,如果投案人员是真心悔罪而不是试图抵赖,仍然可以认定为如实供述.




二、自首中所规定的投案时如实供述并未明确要求投案人员在投案时“必须”、“立即”马上就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这说明即使投案人存在翻供情节以及如实供述的时间节点推迟到一审判决前,仍然可以认定为自首.


因此,在向异地办案单位自动投案时,基于各种复杂因素导致的第一次讯问笔录没有详细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的情形下,一概要求犯罪嫌疑人“立即”“马上”“详细”“全部”的供述犯罪事实,未免过于严苛.


既然具有“翻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都能认定自首,在非办案单位第一次讯问并未详细供述犯罪事实,但是在第一次供述后相隔几个小时后的经办单亲自提审的情形下“详细”供述全部犯罪行为的情形,应该认定具有“自首”情节.


举重以明轻,投案人员首次讯问时因为情绪紧张或讯问人员没有进行针对性发问导致没详细交代全部犯罪事实,如果其从第二次讯问开始比第一次交代得更详细且对案件的定罪量刑起决定性作用,也可以认定其构成自首.


同时,根据2012年3月19日第003版《检察日报》中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杨卫萍检察官发表的《认定自首不必要求首次讯问就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一文,审判人员在量刑时要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自首的时间、自首的方式、自首的形态等因素,作出一个对自首情节的合理的裁量.”因此,需正确把握自首成立要件在时间上的要求.


从刑法中自首的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内容来看,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一自动投案就必须“立即”“马上”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要求,因此不应对此作限制解释.


应该往有利于被告人的利益的方向考虑,不能认为自首必须是在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就立即详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否则,就会缩小自首认定的范围,从而与放宽自首的认定标准的立法原意相违背.




三、投案人员在首次讯问中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即可,不要求交代全部犯罪事实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必须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包括定罪事实和重大量刑事实两个方面,才可认定为自首.


“主要犯罪事实”一般指对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具有决定意义以及对量刑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情节等.


如何证明犯罪嫌疑人在首次供述中已经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呢?


以笔者2022年办理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成功认定自首为例.


笔者结合案情将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犯罪事实分为涉案公司人员架构、公司员工工作分配、资金吸纳模式以及涉案平台运营模式四部分,将同案被告人和检察机关关于这四部分的供述或认定形成对比表格,以此证明犯罪嫌疑人在首次供述中已经将影响本案定罪量刑的主要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后续的第二次、第三次等供述只是首次供述的进一步细化,且在所有供述中并无翻供或与同案被告供述存在矛盾的情形.




网络传销系列(十五)讯问时未交代全部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为自首吗

注:当事人犯罪事实对比表


法院在判决书中也采纳了笔者的观点,认为被告人归案后供述的案涉公司的人员架构、资金吸纳及运营模式、以及其负责日常工作等基本案件事实已经达到如实供述的标准,可认定为自首.




网络传销系列(十五)讯问时未交代全部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为自首吗

注:判决书中认定的自首


因此,即使在首次讯问时没有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也并非不能认定自首.


辩护人可以结合当事人首次供述的内容、首次讯问机关、首次讯问与第二次讯问的时间间隔等因素综合考量,只要其在合理期间内能够如实供述,亦可以认定为自首.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