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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宣告无罪之------血液采集不规范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时间:2022-05-14

危险驾驶宣告无罪之------血液采集不规范





公诉机关指控:


2017年8月21日,朱天篷在县“小龍槛老火锅”吃饭饮酒后驾驶豫AXXXXX号小型轿车沿滨河路往朱仙镇方向行驶,23时54分,朱天篷驾车行至滨河路中段241号处时,与豫FXXXXX号小型轿车、豫HXXX1X号小型轿车、豫HX2XXX号小型轿车、豫H5XXXX号小型轿车、无号牌电动车发生碰撞与刮擦,致以上车辆均部份受损,民警在勘查现场时发现朱天篷涉嫌酒后驾车,经对朱天篷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65.3mg/100ml;随后提取朱天篷静脉血液,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朱天篷的血液进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8.2mg/100ml.后经认定被告人朱天篷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危险驾驶宣告无罪之------血液采集不规范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本案侦办人员在办案时无论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存在瑕疵:根据公安机关承办人出具的归案情况说明,在带朱天篷抽取血液时他并未在场;送检委托书载明送检人是沈X、潘XX,但实际只有潘XX一人前往;在向朱天篷发放鉴定意见时,朱天篷虽签字领取,但未告知被告人如有异议要求重新鉴定的法定期限.实体上,朱天篷在医院抽取血液时,医务人员抽取血液收集证据行为不规范:未按要求将抽取的血液注入抗凝管内颠倒摇晃数次.因其不进行摇晃使抗凝管内的血液不能达到混匀,从而导致对同一人采用相同方式检测出现不同的数据,非专业人员不能擅自确定哪个数据更科学更准确从而取一舍二,根据刑事证据法则:疑罪从无或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人.请求宣告被告人无罪.




危险驾驶宣告无罪之------血液采集不规范

控辩双方争议焦点评判:


关于医务人员血液采集行为是否规范《临床检验基础》规定,除血清采集不需混匀外,对血浆、全血的采集要求为采血后立即颠倒混匀采血管8次,其目的是抑制血液凝固.本案根据庭前诉讼参与人观看采血时的全程录像视频:采血护士将血液注入两支瓶帽为蓝黑色的试管中,仅有一名警察对其中的一支试管进行了摇晃,另一支试管未进行摇晃操作,依照《临床检验基础》规定:采血管为黑色或浅蓝色试管的标本所收集的应是血浆或全血,采血后立即起颠倒摇匀8次,试验前混匀标本.由此可见,专业采血人员未按程序收集证据.




危险驾驶宣告无罪之------血液采集不规范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侦查机关于同一被告人同一时间采集的血液样本送交均具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得出不同的鉴定结论,且鉴定意见涉及被告人的行为性质,但公诉机关未提供证据对不构成犯罪的鉴定意见予以排除,其指控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及排他性,无法达到证明目的,故指控的犯罪因证据存疑不能认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二百条第(三)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被告人朱天篷无罪.


危险驾驶宣告无罪之------血液采集不规范

日读经典


《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


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办理.


《刑法典》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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